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职后,原单位从其账户内做减员处理,然后可以自己按自由职业者的身份自己继续缴纳社会保险,也可以转到新账户内,让新继续缴纳社会保险;4,所需转移到的新地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详细地址,与解除劳动合同期间肯定有一段间隔,此期间所欠缴费用、单位名称、开户行名称、银行帐号等相关手续给以自谋职业者缴费的服务中心,这样他们就能准确地把你的养老保险个人怅户金额及期间利息一并转入到所需地社保中心续接。这样你的保险关系就续接清楚了、办理转移手续前必须提供,必须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辖的社保中心窗口缴费。提供《养老保险手册》。 3、《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减员表》等相关手续以自谋职业者的名义办理续保手续。这样你才能办理转移手续、《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减员表》等相关手续交还于你。 2、当办理转移手续时。公积金与社保类似。如果新在外地的,还需要先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以下为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1、原单位将《个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养老保险手册》及其《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增减人员登记表》一并提交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中心将你的个人账户做减员,即从该的社保账户里将你减去。减员后,单位会将你的《养老保险手册》、各地手续有所差异,你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进一步咨询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符合提取条件是可以提取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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