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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上半年的时候在江西务工,项目的负责公司在南通。当时项目结束时,对方不支付薪资,经江西劳动部分协调,最终双方签了一个纸质协议,写明对方在23年9月底支付剩余金额。?

ask****326 江苏-南京 工资福利咨询 2024.01.16 19:25:16 424人阅读

您好,我父亲上半年的时候在江西务工,项目的负责公司在南通。当时项目结束时,对方不支付薪资,经江西劳动部分协调,最终双方签了一个纸质协议,写明对方在23年9月底支付剩余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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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624条

你好 可以依据协议起诉对方

2024-01-16 19:37:22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江西宜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500元×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139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500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139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500元×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139元×5年
2、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丧葬费=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今年数据暂缺)
3、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732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8486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2)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丧失劳动能力)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732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8486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732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8486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732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8486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如何计算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也称死亡补偿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受害人的死亡给其家庭以及其亲人带来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巨大损失,是对他人利益的一种严重侵害,是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后果,应当给予赔偿。死亡补偿费不是对死者本身失去生命的赔偿,生命无价,也无法予以赔偿。立法上设立死亡补偿费的目的在于安定死者家属的生活,抚慰死者家属所遭受的精神创伤,弥补死者家属所受到的相应的财产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匕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根据上述规定,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根据受害人年龄的不同而赔偿年限有异,但都是以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为标准进行计算的。受诉所在地与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一般是同一的,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按照当地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下面以不满六十周岁的受害人为例进行说明。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医疗待遇:
1、工伤医疗费
2、康复性治疗费用
3、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24个月至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每月补助工资的90%至75%。
3、生活护理费。按照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分别补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至30%。工亡待遇: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丧葬补助金
3、供养亲属抚恤金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保险基金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用人单位广泛筹集资金,解决劳动者因工伤残或死亡之后本人或遗属的经济补偿问题,遵循“统筹共济”“大数法则”的原则。那么,呢下面就为您介绍。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以下项目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工伤医疗费: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目或标准的全部费用。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6)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7)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院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9)康复性治疗费用。
(10)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11)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以解除劳动关系时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12)劳动能力鉴定费。工伤保险基金是对广大劳动者的保障,但是也有很多劳动者根本不知道有这种基金的存在。如果您觉得本篇文章很有实际意义,请将它推荐给更多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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