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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然我还不如一个给私人老板打工的外来民工,我离开以快五年了,他们给我补缴的希望大吗?

陆** 上海 社保纠纷咨询 2009.05.19 12:56:07 3853人阅读

你好,徐智强律师
我是一个上海人,在上海郊区的农村幼儿园做了七年的老师,在那里他们没有给我交过社会保障基金,因此在此期间我生宝宝的医疗费用都是我自费的。现在我换了一个幼儿园,我能享受社会保障了,请问我能否要求原来的幼儿园帮我补缴这七年的社会保障金?
村办的幼儿园教师虽然没有教师编制,但是否也应该享有社会的保障,要不然我还不如一个给私人老板打工的外来民工。我离开以快五年了,他们给我补缴的希望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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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上海-徐汇区 咨询解答:18607条

可以要求补缴。

2009-05-19 14:09:35 回复

公司未交个税,是由国家去查的,你可以去投诉。但是公司克扣工资的事情,可以成为你立刻离职的理由。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可以打12333投诉,该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先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在政府部门处理的同时,固定并拿到相关事实的证据。

市政工程管理处每个县级区域都有,它是负责路灯、公路绿化等城市公益性工程管理的事业单位,是隶属于城建局(或称建委)一个机构。中人实行老办法是从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共十年。过度期之前是用老办法,过度期之后是用新办法,过度期间是新老办法都要用,每年过度10%,十年过度完。目前很多地方因新办法中的指数未确定,暂按老办法执行,待指数确定后重新计算,该补的补。企业是用五年过度完,每年20%。该你享受的,就一定要补发。国家说的话,是一定能够实现的,今年退休职工要上調5%的工资,工资虽然不多,但是,国家想来是一定会考虑的。到时候,一定能够补发到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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