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律师,您好!近日我因一时糊涂
ask****839
北京
行政诉讼咨询
2017.10.25 23: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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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律师,您好!近日我因一时糊涂,在公共场合摸了一下一位女士臀部。当场道歉,并获得了当事人的谅解,当事人一致同意不要求公安机关进行处分。但进入公安局后被按猥亵罪进行了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现处罚完毕释放。考虑案件会计入档案,对我个人今后升学和工作造成影响,我想申请行政复议。当时派出所民警直到给我出具行政处罚通知书让我签字,都还只是告知我在等领导审批意见,有可能免除处理,这算不算误导?在这种当事方都已经原谅,但是双方录完笔录签完字的情况下,复议成功的概率大不大?(签字时同样告知我根据态度,领导有可能免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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