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来网站的名字后加几个字符属于恶意注册域名吗
1、注册人跟他注册的域名之间不具备法律上承认的必然的联系,也就是由于该域名被注册,使得他人没办法得到。而所谓的必然联系,就是说注册单位代理注册人有完善的证明。如代理人证明、单位注册证明等等。
2、注册人通过其注册的域名获得了非法的利益,或者使他人蒙受了不应有的损失。
所以,根据上面的条件,你在原来网站的名字后再加几个字符的不算恶意注册,属于合法行为。现在好域名都很抢手,在域名加上一些区别字符也是可以的了,只要不被人注册都可以。
要是你这种注册法被别人抢注了的,对方其实属于恶意注册域名的行为,你可以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认证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例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委员会,提起域名争议解决。
走这途径维权的,你就要按照下面的步骤慢慢来:
1、投诉人先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秘书处提交投诉书;
2、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秘书处向所涉CN域名和中文域名注册/持有人发出投诉通知,并转去投诉书副本;
3、域名注册/持有人要去提交答辩书;
4、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秘书处会根据案件情况,确定一名专家或三名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负责进行相关行政程序,并就所涉争议作出裁决;
5、专家组作出最后的裁决;
6、如果专家组裁决要求将所涉CN域名和中文域名予以注销或转移,裁决就会被得到执行。
您好,关于个人申请的域名备案需要哪些资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个人申请的域名备案需要的资料:
1、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
2、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签字;
3、网站负责人幕布照片。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五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本办法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组织或个人利用通过互联网域名访问的网站或者利用仅能通过互联网IP地址访问的网站,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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