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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选择了放弃继承老家的房子

ask****218 北京 房屋买卖咨询 2017.10.08 21:41:03 150人阅读

你好,我选择了放弃继承老家的房子,已经走了法律程序了,现在还能要回来吗?我爸是共同赡养去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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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219136条

你好,建议双方沟通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

2017-10-08 23:18:41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12224条

已经放弃了继承权,不能再追回。

2017-10-08 21:52:18 回复
地区:山东-济南 咨询解答:83083条

有没有书面的放弃声明

2017-10-08 21:46: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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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你好,如果离婚,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没什么争议,可以协议离婚,去户籍地民政局办理。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起诉离婚。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关于孩子抚养权:一般会根据双方的个人素质、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谁的条件更利于孩子成长分析的。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归女方,孩子10周岁以上的,还会考虑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关于财产:一般来说婚前财产归个人的,婚后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原则上均分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个人债务个人偿还,共同债务,共同偿还。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019-01-18 02:27:20 回复
地区:北京-海淀区 咨询解答:102672条

您好,有没有书面的放弃声明

2017-10-08 23:00:02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6927条

经过司法确认的比较难

2017-10-08 22:32: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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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人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继承人,而且这种意思表示应由其本人亲自作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不得代理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的继承人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放弃遗产的继承人,将不再承担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义务的责任。放弃遗产可能带来的后果主要有这样几种:
(1)第一顺序数个继承人中的一个放弃遗产的,其应继承的遗产由第一顺序的其他继承人继承;
(2)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遗产的,遗产由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3)全部继承人放弃遗产的,遗产即成为无主财产;
(4)遗嘱继承人之一放弃遗产的,其应继承的遗产按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

无论是指定继承人还是法定继承人,均有权拒却放弃相应的继承权,因为这隶属其合法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掠夺。除非继承人出现有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修改遗愿或者抛弃、凌虐被继承人情节恶劣的法定事由,依法无论是指定继承人还是法定继承人均丧失继承权,并非前款情节的,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利。在指定继承流程之中,只要被继承人生前留有合法有效遗愿,则依照其最后一份合法有效遗愿执行。由其指定的一个或多少个继承人继承其全部或部分遗产。在法定继承流程之中,因被继承人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愿,在其离世后,其遗产进入法定继承流程,由其法定第一步骤继承权人予以继承,无第一步骤继承权人的,由第二步骤继承权人继承。

1、不可以。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弃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法律依据:
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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