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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项目合作协议书是怎么写的呀?

张** 内蒙古-乌海 合同订立咨询 2017.10.08 11:12:00 1179人阅读

最近我朋友谈了一个医疗器械的合作,于是想打听打听医药项目合作协议书怎么写比较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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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由乙方负责为甲方在____________免费发放各种试纸(如:早孕试纸、排卵试纸等)及医疗优惠卡,为此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1、 甲乙双方协议期内,甲方免费提供(建议市场价,可由行情自定)简装袋装早孕试纸为0.5元/袋,简装盒装试纸为3元/盒。双方在合作协议期间,甲方提供所有优惠卡及各种试纸,保证不断货的基础上乙方不得将甲方的试纸给予丢弃、丢失、或赠送给别的医院。也不得再收别的医院提供的各种试纸及优惠卡片。做到只与鸡西现代生殖专科医院一家长期合作。
  
2、 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问题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有特殊原因终止本协议的,剩余各种试纸及医疗优惠卡及时退还给甲方。
  
3、 如药店转诊到我院消费的客户我院按20%提给本药店(转诊客户需提前通知为准)。
  
4、 在本协议期间如出现由甲方优惠卡出现的医疗纠纷有甲方解决,并负责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乙方概不负责。
  
5、 此协议有效期为壹年,自2010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代表 签订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17-10-08 11:2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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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对于医药治疗费和护理费的赔偿项目有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托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
2、 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
受害人生活确实不能自理的,其护理费应予赔偿。
护理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护理人员一般设一至二人,但确有必要的除外。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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