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馆属于公共场合,需要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否则就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游泳池的经营者有责任 具体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游泳馆办会员卡规定概不退还有效吗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时,该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按照上述相关规定,游泳馆不能以年卡的方式来绑定消费者,强制您进行消费。 首先,您在办理年卡的时候,游泳馆没有向您说明该卡“概不退换”,因此在您主张退卡时,游泳馆的单方规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其次,即便您办卡的时候美容已经对此进行说明,也属于法律上的“格式条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因此,游泳馆的答复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您可以维权,只要证据确实充分,相信您的合理诉求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现在聚集的地方很多,人也很多,公共场合难免会发生点儿意外事故,那么公共安全存在隐患的原因是什么,什么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公共安全会构成什么罪刑呢,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大家经常在生活当中或多或少都会遇到一些不必要的公共安全危害,那么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意思?快来了解一下吧!
我们身处在这个信息时代,传播信息的载体也愈加多样,今天小编来为你介绍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法律上对于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都有哪些呢,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生活中噪声常会给我们带来困扰,你有过凌晨被鞭炮声吓醒的经历吗,又或者晚上十一点对面工地的机器还在轰轰运转,今天我们来介绍下各类噪声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