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您所述,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规定等综合判断,可以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东莞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累计计算,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主要根据失业保险缴费时间确定,但最长领取期限不能超过24个月,原缴费时间予以保留。失业人员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现行东莞失业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的80%。其最长领取期限为24个月。因此缴纳失业保险三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和东莞失业保险条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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