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以婚姻介绍为名索财属不当得利应予返还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以婚姻介绍为名索财属不当得利应予返还以介绍对象为名,索取3000元的介绍费,后介绍未成,介绍费是否应当返还近日,江苏射阳对这样一起返还财产纠纷做出了一审判决。被告高某以婚姻介绍为名,把连云港市灌云县的A介绍给盐城市射阳县的原告B相识,并分两次分别向原告收取了2000元和1000元的介绍费,后A和B并未结婚,B向高某讨要介绍费,高某以该费用系为B办事的支出为由,坚决不同意返还,B遂诉至要求被告高某返还介绍费3000元。经审理后认为: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被告高某以为原告介绍对象为名而收取原告3000元介绍费,其所受利益不具有法律上的正当性,且没有合法根据,属无效民事行为,因此构成不当得利,应将所收利益返还原告。原告要求被告返还3000元的诉讼请求,应予以支持。被告认为收取的3000元是为原告办事的各项支出,因其并未提供证据,不予采信。据此,判令被告高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原告人民币3000元。
之前曾有报道过某公司生产不合格百白破疫苗,导致儿童未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增高的事件,那么对于此类事件,我们要如何处理?如果孩子注射了假疫苗怎么办?疫苗造假是否属于犯罪吗?下面都有详细的介绍,来了解一下吧!
医疗纠纷、医患关系一直是深受大众关注的话题,今天小编为您介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相关知识,那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有哪些,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内容是什么?来了解一下吧!
当我们要成立一家医疗机构的时候,首先就要去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只有这样成立的医疗机构才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也是有期限限制的,那么大家知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是多久,一旦过期该怎么办呢?
医疗机构在进行效验的时候,必须遵守相应的流程,其中有一点比较重要的就是提交医疗机构效验申请书,但是很多人对于医疗机构效验申请书都感到非常的陌生,不知道这类申请书该怎么写,下文就为您简单介绍。
当今社会,一旦出现医疗纠纷无法协商解决时,很多患者的家属就会去医院闹事,这在法律上称之为医闹,其实医闹是不提倡的,因为非常容易造成不可控制的界面,那么医闹该怎么闹才不违法呢?这个问题,律图小编来为大家解答。
想获取更多医疗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