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避,没有办法。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的途径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一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不成,可诉讼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问题出在你方于包工头之间协议上面是要怎样商定的。原则上是你的父亲与包工头之间是一个聘用关系,雇工在从事聘用劳动关系经过中受到损害的,应由雇主赔偿。房主将自己工程发包给无资格或不具有安全要求的个人、组织,对于出现安全意外导致损失应承受连带赔偿职责,鉴于你父亲已经与包工头(雇主)就有关赔偿达到协议,再请求房主承受职责,肯定有问题。当初应该将房主和包工头作为共有被告诉讼一并解决较妥。现在申述赢的希望可能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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