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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婚后卖掉重新购买重新购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

186****8455 北京 房屋买卖咨询 2017.06.23 17:27:39 14760人阅读

婚前房产婚后卖掉重新购买重新购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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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1120155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东城区 咨询解答:214117条

婚后所得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如出轨,家暴,赌博等,可以主张其少分或者不分

2017-06-23 18:16: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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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你好!婚前房产再婚后卖掉属于婚后共同吗?这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才可以作出不同的解释。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单方的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所以说结婚前单方的房产,如果没有特殊的约定,按照法律规定不应当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夫妻可以按照婚前的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部分各自所有或共同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假如约定的是双方共同所有的,即无论是否卖掉,都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了。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妻或夫单方对外所负的债务,
第三人所了解的该约定的,以妻或夫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020-12-14 23:32:56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219136条

没有婚后财产出资,属于个人财产

2017-06-23 19:06: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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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你们双方的财产具体信息确定,一般情况下以下财产是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法律明确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般而言,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你们也可以订立财产协议,对财产归属和分割进行约定。

2018-10-22 20:22:10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38805条

如果全款由婚前财产购买,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17-06-23 20:20:36 回复

没有特殊情况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可知,婚前房产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如果婚后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则仍属于一方的财产;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在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时对于出资方应当适当予以多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30号)规定: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不属于,首先来分辨何为一方个人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说再婚夫妻中一方将自己婚前的存款转给孩子,那么这种行为是允许的,另一方不得干涉,属于个人财产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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