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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本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司法机关不能主动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侵占罪涉案金额30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具体量刑至少2年,还要结合其他情况由主审法官决定。
2021-05-19 06:58:5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