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流程:
1.到人民医院、公共卫生救治中心进行检查鉴定,鉴定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躁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疾病。
2.患有以上特种病患者,医院收齐资料后统一交社会保险局审查确认。
3.确认后办理《特殊疾病卡》。
4.申办人只需在确认通过后到相应申办医院领取《特殊疾病卡》。
1.在人民医院、公共卫生救治中心领取特殊疾病申报表1份。
2.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疾病诊断证明。
3.检查检验报告单。
4.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5.本人近期一寸照2张。
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流程:
1.定点医疗组织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花费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组织,医疗保险经办组织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2.医疗保险经办组织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兼顾花费;
3.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组织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花费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4.急诊结算流程: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组织及异处医疗组织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花费,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体检、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组织按限定解决报销手续。
1.特殊病种、慢性疾病范围:见后。
2.申请程序:患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需要长期门诊治疗者,需携带病历(出院记录)、诊断证明、相关检查化验(病理检查)报告单等原始资料及复印件一份,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核准后,然后带社保卡、身份证、特殊病种核准单与近期2寸相片1张,再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或《公务员慢性疾病门诊专用病历》。
3.参保人员只能在温州市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家医院门诊。
4.报销范围:限于与核准的疾病直接相关的医疗费用。
5.仅慢性肾功能衰竭的血透患者可直接办理家庭病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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