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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但不过户,签了协议,有效吗

李* 安徽-宣城 交通事故咨询 2021.04.18 10:30:07 406人阅读

交通事故,但不过户,签了协议,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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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是双方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所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但是赔偿协议如果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等情形,那么该赔偿协议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所谓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或者其他情况的无效合同便不具有法律效力。如以下情况:
(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半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
(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
6)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是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2021-04-18 10:31:07 回复

口头协议,在特定的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口头形式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或者以通讯设备如电话交谈订立合同。它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与人们的衣食住行息息相关。现代合同法之所以对合同形式实行不要式为主的原则,其重要原因也正在于此。合同的口头形式,无须当事人约定。凡当事人无约定或法律未规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合同采取口头形式的优点:简便快捷,缺点在于发生纠纷时取证困难。所以,对于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以及较为复杂重要的合同则不宜采用这种合同形式。在实践中,合同采取口头形式并不意味着不产生任何文字凭证,如人们在商店购物,有时也会要求店主提供相应的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但这类文字材料只能视为合同成立的证明,而不能作为合同成立条件。但反而言之,只要有证据表明口头合同的成立,双方约定严格履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口头合同,同样要承担违约责任。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具体到个案,房产分割协议通常作为家庭成员之间为分配家庭财产而签订的协议,协议是否具有效力,应考虑到该协议签订者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彼此之间是否存在受胁迫情况、是否剥夺其他应受保护者的权利、是否存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协议标的是否为实际存在并确定等。
《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样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可见,婚姻法允许夫妻双方对婚内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就分割财产进行的约定、达成的协议,在本质上是夫妻双方作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就双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一种财产契约。所以,只要是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的,一经成立,即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即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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