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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共同财产买房需要注意什么

杨* 云南-楚雄 婚姻家庭咨询 2021.04.17 01:14:41 429人阅读

离婚共同财产买房需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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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需要注意什么
1、特殊性质的房屋。有些特殊性质的房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才可以交易买卖,这种类型的房屋跟普通的商品房存在很大的区别,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可能会遇到一些学校的集资房、医院分的单位房以及单位分的福利用房等等类似的都属于特殊性质的房子,如果政府想要回收这套房子,即便你当时签订了正规房屋买卖合同,赔偿的话你是要不到的。
这些房子的原房主一般都是以低价购买的房,但是这类房屋的房主只有房屋的使用权,或者土地的使用权还是属于单位或者说是国家的。
2、产权不完整的房屋。产权不完整的房屋千万别买,开发商没有五证就看不到房屋的性质。
3、政策性房屋。这种类型的经济适用房必须要在契税的票据填发日期或者不动产证登记日期满5年以后,才能够正式的上市交易。在这期间购房者和卖房者中间所签署的购房合同不具有法律效益,出了纠纷也不会受法律保护。
4、小产权房子。小产权房子不能办理产权证书也不要购买,小产权房是指一些开发商在没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证的情况下,非法建房、售房。所以小产权房是没有产权的,不能交易,也不能用来抵押贷款,拆迁就更难获得赔偿了。

2021-04-17 01:16:41 回复

您好,关于判定夫妻共同财产要注意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得的财产。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所得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前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后所得的财产,是指财产权权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即从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
3、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关系。
对于夫妻一方婚后所得的财产,除了依照婚姻法第18条规定或者夫妻约定归一方个人所有以之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于某些婚后所得的财产,夫妻一方主张应归其个人财产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无法确定到底为一方的婚前财产还是婚后民得的财产,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解答如下,
(1)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将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和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严格区分。
(2)从程序上讲,财产分割应先由双方协商,只有协商不成再作判决。
(3)明确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一是男女平等。二是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
《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以均等分割的方式判决,同时,也考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可以有所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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