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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负责人任命书的格式?

叶* 云南-大理 经营管理咨询 2021.04.02 18:25:54 354人阅读

企业法人负责人任命书的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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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股东会表决一致同意通过:同意任命XXX为XXXXXX有限公司XX分公司的负责人,全权负责分公司的业务联系及具体工作安排,任期X年。
XXXXXXX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XXXX年XX月XX日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股东会表决一致同意通过:同意任命XXX为XXXXXX有限公司XX分公司的负责人,全权负责分公司的业务联系及具体工作安排,任期X年。
XXXXXXX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XXXX年XX月XX日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合伙事务执行人又称“合伙的负责人”。由全体合伙人选举,负责合伙日常事务执行的合伙人。合伙事务执行人的选举,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合伙事务执行人一经选任,即为合伙的代理人,没有正当的理由不能辞职或解任。合伙事务执行人在执行业务中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合伙及其 其他合伙人共同承担。
任何合伙人都不能以执行人的过错而推卸责任。但在合伙内部,各合伙人有权要求由于故意或疏忽造成其损失的执行人赔偿。对合伙的重大事务的执行,除非在不可能与其他合伙人商量的紧急情况下,都须得到全体合伙人的同意,执行人不得擅自作主,否则也应承担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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