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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打人至脸部划伤三厘米。背部砍伤三十厘米

ask****107 广东-东莞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05.04 02:32:00 2565人阅读

聚众。打人至脸部划伤三厘米。背部砍伤三十厘米。现在人已经抓完 对方要拿二万块私了 同意还是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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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95618896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安徽-淮北 咨询解答:4733条

是公诉案件,不能私了,可通过警方调解,让对方出谅解书。

2017-05-04 05:24: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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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你好,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018-12-09 16:07:00 回复
地区:广东-东莞 咨询解答:1498条

这种情况估计两万也比较难承担医疗费!

2017-05-04 09:57:04 回复

致受害者8厘米刀伤的,加害人应该怎样判刑要根据具体的涉嫌的罪名及法医的伤情鉴定意见来分析。  如果是涉嫌故意伤害罪,经鉴定为轻伤的,则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是重伤的,则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你好,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对方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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