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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朋友咨询下济宁城镇医疗保险报销程序?

孙** 黑龙江-哈尔滨 社保纠纷咨询 2017.04.27 16:48:59 315人阅读

一个朋友生病了在济宁医疗,花销太大,准备医疗报销,让我帮忙问下济宁城镇医疗保险报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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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医疗保险报销程序相关内容:
一、个人帐户和使用方法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建立个人帐户,并制发凭证。个人帐户由职工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构成。
(一)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额计入本人个人帐户;
(二)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以下比例划入个人帐户;
  35岁以下的职工,按上年度本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1.3%;
  35岁至44岁的,按上年度本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1.5%;
  45岁以上的,按上年度本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1.7%;
  退休人员按上年度本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4%。
  个人帐户用于职工本人的基本医疗,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医疗、药品费。不得提取现金,不得用于除职工个人基本医疗以外的其他用途。个人帐户资金归个人所有,可跨年度结转使用,可随职工工作调动转移,可依法继承。个人帐户资金分为当年计入资金和历年结余资金。个人帐户年末资金,按照有关规定计息,并计入个人帐户。职工可以查询本人个人帐户中资金的计入和支出情况,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为职工查询提供便利。
二、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和起付标准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除按规定的比例计入个人帐户外,其余部分建立统筹基金,由本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统筹基金按规定用于支付职工住院医疗费和特殊病种的门诊医疗费。
  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是:
  在一级医院住院治疗为上年度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5%;
  在二级医院住院治疗为上年度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8%;
  在三级医院住院治疗为上年度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11%;
  1年内多次住院治疗,起付标准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逐次降1个百分点。
三、统筹基金的支付限额和支付比例
  (一)统筹基金对职工个人每年的支付限额为统筹区上年度人均缴费基数的4倍。
  (二)职工住院医疗费在起付标准以上、支付限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按下列比例支付:
  医疗费在起付标准以上至5000元以内(含5000元)的部分,45岁以下的在职职工按70%支付,45岁以上(含45岁)的在职职工按75%支付,退休人员按85%支付;其余部分自付。
  医疗费在5000元以上至10000元以内(含10000元)的部分,45岁以下的在职职工按75%支付,45岁以上(含45岁)的在职职工按80%支付,退休人员按90%支付;其余部分自付。
  医疗费在10000元以上至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45岁以下的在职职工按80%支付,45岁以上(含45岁)的在职职工按85%支付,退休人员按95%支付;其余部分自付。

2017-04-27 16:57: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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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城镇医疗保险报销程序如下:
参保患者出院后,需在每月1日前将①病历首页复印件(需医院医保科盖章)、
②出院小结、
③住院费用收据、
④住院医疗费用明细(一日清单)、
⑤医保现金交款单复印件、
⑥出院证、
⑦身份证复印件交到社区,进行相关登记。   每月5日前,各社区将相关材料及表册上报区医保办。   每月5日—10日,区医保办审核相关票据,核算报销金额。  每月12日—15日,上报市医保中心审批。   次月上旬,支付报销费用。参保患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到区医保办领取

2017-04-27 16:52:59 回复

关于南宁城镇医疗保险报销程序,首先必须要到医保定点的公立医院进行住院治疗→住院三个工作日内必须到医院医保办公室登记备案→出院时到医保办公室开住院申批单,住院发票、明细清单、病历。如果是外伤的话,还应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填写外伤表并加盖所住医院的公章及投保单位的公章,写好各人情况说明,投保单位情况说明或证明→到社会劳动保障局二楼办公室报销。报销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需要以上材料的原件,如果需要再进行商业险报销的,请把以上材料全部再复印加盖上医院的章,以备报商业险用。

1月至4月:9:0016:00;
5月至10月:9:0016:30;
11月至12月:9:0016: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违章定义:交通违章是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交通违章的违反可能给社会、团体、企业、学校以及其他组织带来不便,对社会的管理带来很多不确定因素。
凡是车辆、行人违反交通管理规章制度和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及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随意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以及进行集市贸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均属交通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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