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就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阶段为例,对于一般简单模式的刑事案件,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都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三种强制措施中的一种。检察院受理案件审查的时候,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则通过提审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告知、讯问等展开审查工作。如果被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时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检察机关往往都是对犯罪嫌疑人继续采取相同的强制措施,只是需要检察机关重新作出决定,由侦查机关继续来执行。
您好,针对您的对犯罪嫌疑人不采取强制措施合法吗问题解答如下, 要看是否符合采取强制措施的条件。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轻微的刑事案件,有的嫌疑人又有自首等情节的,立案后,可以不采取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八十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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