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安徽法律咨询 > 黄山法律咨询 > 黄山刑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渎职罪和滥用职权罪的区别是什么?

渎职罪和滥用职权罪的区别是什么?

曾** 安徽-黄山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02.20 09:00:41 10722人阅读

父亲是一个政府机构的官员,利用职权为家人谋取了点利益,现在事情败露,被警方起诉了,不知会判他渎职罪还是滥用职权罪,请问渎职罪和滥用职权罪的区别是什么?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黄山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黄山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我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为你解答渎职罪和滥用职权罪的区别,希望能帮到你:
滥用职权罪
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渎职罪
主体要件
渎职罪的犯罪主体限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客体要件
渎职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渎职罪的主观方面大多数出于故意,少数出于过失。客观要件
渎职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017-02-20 09:10:41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以上就是渎职罪和滥用职权罪的区别,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2017-02-20 09:03:41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贪污罪与滥用职权罪的区别:

一,两者侵犯的客体不同。

二,两者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

三,两者的行为方式不同。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2020-12-25 19:15:23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这两个罪名最大的区别在于主观方面。罪是过失,是故意。 一、罪是《刑法》第八章的罪名: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1、个人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 量刑情节: 1、个人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个人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个人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4、个人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处罚. 二、罪是《刑法》第九章(397条)规定的罪名: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立案标准: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 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7、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况,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结果继续、扩大,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延误的 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定的特殊罪构成要件的,按照该特殊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主体不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定的特殊罪的主体要件,但涉嫌前款第1项至第9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按照刑法第397条的规定以罪追究刑事责任. 量刑情节: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