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有编制的教师,不会被轻易的解聘。除非该教师严重违反学校的纪律或者国家的法律。有编制的教师被解聘,如果不服的,可以向学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工作调动,调动到其它的学校工作。
2、根据《教师法》规定,如果教师有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是可以依法解聘的。 《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如果当事人(不管是不是有编制)符合学校辞退的理由,可以辞退,这和当事人是否有编制无关。
二,辞退:
1,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辞退和正常辞退。
2,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
3,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的情况,依据改革过程中国家和地方有关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安置富余人员的政策规定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的一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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