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要看具体情况的。 法律上孤儿的定义是: 1.父母双亡或法院宣告父母死亡的0-18岁儿童。 2.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未履行监护照料义务1年以上的0-18岁儿童。 3.查找不到生父母的0-18岁儿童。 4.父母双方未履行监护照料义务1年以上的0-18岁儿童。 由此可见,“孤儿”已经不再是简单意义上的失去父母的未成年人了。在行政管理中,孤儿实际上包括父母双亡(包括被宣告死亡)的未成年人、父母难以查找(包括宣告失踪)的未成年人、未得到父母监护1年以上的未成年人。 很认真写的,望采纳,谢谢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主要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须的生活用品和生活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帮助。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构成上述关系的赡养、抚养义务人,应依法承担赡养或抚养责任。所以,孙子有承担爷爷奶奶赡养的义务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