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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两证合一有利有弊?是自愿还是强制?

ask****939 安徽-马鞍山 其他咨询 2020.12.17 21:15:10 430人阅读

农村两证合一有利有弊?是自愿还是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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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缺点肯定是相较于其他制度(行政诉讼)而言,如此的话,行政复议的优点就在于它的救济、监督和效率等方面要优于行政诉讼,而行政复议法缺点则是公正性方面存在疑问。按说,救济、监督和效率都是行政诉讼所具有或追求的,但是相较而言,复议更有优势(否则行政法领域就不会有两种独立的救济体制)。
1.救济更为全面。由于行政复议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实行合法性和合理性全面审查的原则,其较行政诉讼的合法性审查更为广泛,对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更为全面、恰当。在受案范围方面,行政复议还可以附带审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对相对人的权益的保护更为彻底。此外,行政复议费用无需相对人承担,由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经费予以保障。
2.监督更为有效。行政复议是一种特殊的行政监督制度,它是建立在行政隶属关系基础上,由上级行政机关对所属下级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进行的层级监督。行政诉讼毕竟是司法审查,其有限性导致在审查力度、裁决种类、法律责任和监督措施上都不如行政复议。因此,行政复议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更为有效。
3.效率更高。主要体现在行政复议的程序设计上便捷高效。如复议程序的环节没有诉讼程序那么严格,对复议时效的相关规定较行政诉讼为短,不停止执行原则的规定亦能有效维护行政管理秩序。由于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机制的一种,在传统的请示、命令管理模式下,上下级之间已经形成了一体化的关系,而复议机关本身就是被申请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难以保证行政复议的公正性。

2020-12-17 21:19:10 回复

您好,关于继承房产不再强制公证不公证有哪些利弊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取消强制性公证确实可节省继承人的一部分成本(继承公证费)。由于公证手续繁琐,有些房产中介机构甚至有专门代办继承房产公证的业务,行业收费一般在3000元左右,可见取消强制性公证确实能为继承人省下一笔费用。取消强制性公证是一项尊重公民意愿、简政放权的便民举措。但是,取消房产强制性公证后所可能产生的风险隐患将转移到房产交易中心,交易中心如果在前期的继承人身份辨别、遗嘱真伪鉴定等方面把关不严,一旦出现侵权,后期会纠纷不断。

  不能强制流转,可以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申诉。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第三十五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第五十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强迫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该流转无效。  第六十一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或者强迫、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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