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法律咨询 > 其他法律咨询 > 农村散居人员如何腾退?怎么给予补偿?

农村散居人员如何腾退?怎么给予补偿?

ask****958 北京 其他咨询 2020.10.29 12:02:04 343人阅读

农村散居人员如何腾退?怎么给予补偿?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全国律师 其他律师 全国其他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1303100867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151892条

你好:
需要结合具体的房屋产权、房屋拆迁腾退安置政策、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我长期代理房屋拆迁腾退安置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可以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2020-10-29 12:13:11 回复
咨询我
1761057603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96464条

按政策补偿

2020-10-29 13:10:19 回复
咨询我
1861120155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东城区 咨询解答:214117条

据您所述,需要根据当地的腾退政策等综合判断,具体的补偿标准以当地的政策为准

2020-10-29 12:07:03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43061条

可以咨询当地政策

2020-11-01 11:35:50 回复

不能赠与。
作为我国特有的物权种类,宅基地的取得和流转都有其特殊的要求。由于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性,农村村民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无偿从土地所有权人处一次性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法律也必将对其流转进行一定的限制:
宅基地转让、出租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权利人转让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将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建房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
转让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后,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并涉及受让人取得新的宅基地,故应当依法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宅基地以及住宅房屋,不仅可以用于居住,也可以用于从事家庭生产和经营活动。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福利性,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满两年未建设房屋的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其宅基地使用权由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