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没有在公诉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人身伤害案件不应超过一年。《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诉讼费承担是这样的:
1、案受理费,也称诉讼费。
2、依照法律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原告人预交(垫付);
3、当案件审结时,可调解承担;
4、调解不成的,判决败诉一方承担,或根据双方的责任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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