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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进了个厂来的时候老大说做满一个星期不做

ask****100 广东-广州 工伤纠纷咨询 2020.10.18 18:10:31 453人阅读

你好,我进了个厂来的时候老大说做满一个星期不做了有钱拿,做了九天了,我不适应这工作 ,老板说不做了不给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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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因为工伤认定时申请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的存在,只要仲裁下来之后即可根据仲裁结果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再次向法院诉讼就等着就好,但是工伤流程应该及时执行。先认定为工伤之后自己的权益就有保障。单位这样做的目的仅仅是为了拖延时间。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议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手续: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手续;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判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意外发生的时间、地点、原由以及工人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手续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手续。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手续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限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赔偿或者赔偿金,不超出当地月最低薪水准则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准则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限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能够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期满不诉讼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限定的时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能够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限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2020-10-18 18:24: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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