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提起民事诉讼应当具备什么条件?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提起民事诉讼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即原告必须指出被诉对象是谁,是某公民、某单位,还是某公司、企业。没有明确的被告,法律关系无法证实,人民也无从开始审判活动。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诉讼请求指当事人通过诉讼想要达到的目的。
4.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写好状后,收集证据材料。r来到最近的人民。一般都是到的立案庭,有工作人员接待。r来到立案大厅r工作人员接待,审查你的材料,决定是否受理。r案件受理后,工作人员会提示你提交证据。然后会联系被的人,通知在指定的时间开庭。最好是找律师代理,不然不明白的流程和细节很多。r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的话应向人民递交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交副本,如果您打的是债务、合同纠纷等因财产争议而引起的民事官司,那么,应该按照争议财产数额的一定比例交纳诉讼费。r有很多官司是不涉及财产争议的,比如:收养、侵犯名誉权案件等,这类案件的受理费,是按照一定幅度,按作交纳的,具体收费办法是:r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r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r 3、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r 4、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元;专利行政案件及商标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0元。r 5、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r 6、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