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网络诈骗,如果诈骗数额超过3000元至10000元以上涉嫌诈骗罪,可以报警。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可以追回损失,能追回多少要看具体情况而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对于人民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一律没收,上缴国库。因为网络诈骗主要是直接骗取货币,所以有比较多的途径来弥补被害人的损失。当然这也要看犯罪者实际的状况,如果犯罪者已经将财物挥霍一空,有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那就很难追回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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