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赠与人的继承人可以撤销赠与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让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为了更好的理解,以一个案例为例:
现年25岁的刘某系该县市民。刘某诉称:去年6月21日,其二叔刘因车祸身亡,由于二叔终生未婚、无后,奶奶蒋某提议将刘某过嗣给刘、并由刘某按民俗为叔父办理丧礼事宜。去年7月5日,经族人协商,相关人员就继承权的分配达成共识并签订协议书,约定奶奶放弃对刘房屋的继承权交由刘某继承。协议签订后,奶奶将房屋手续交付给了刘某,刘某作为过继儿子为叔父办理了后事。刘某事后要求奶奶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却遭到奶奶拒绝,后来因房屋拆迁该房拆迁补偿款被奶奶支取。后刘某将其奶奶蒋某诉至,请求确认刘某对其叔父刘名下的房屋三间拥有所有权,并判令奶奶蒋某将涉案房屋的拆迁补助款和拆迁安置换房权返还给他。
被告蒋某辩称,刘某的过继行为未履行登记手续,对被告未尽赡养义务。被告2次住院,原告及其父未去照顾、未付医疗费。原告之父已将刘死亡赔偿款据为己有,被告为此还曾维权。被告决定撤回对涉案房产的赠与,收回原属于自己的财产。请求驳回原告的诉求。
经审理查明:原告系被告长子刘之子,被告的次子刘无配偶和子女,去年6月因车祸死亡,其父先于其死亡。刘死后,经众人协商,同年7月5日原、被告签订《协议书》,约定“刘某过嗣到刘名下为子刘二名下的房屋三间(有城镇私房所有权证)由刘某继承,任何人无理由分争。”协议签订后,原告按约定办完丧事。刘某之父刘在支取刘二死亡赔偿款过程中,未将属于蒋某的部分交付给蒋某。刘的遗产房屋三间,因涉及拆迁,蒋某与相关部门签订了拆迁协议,享有了涉及该房屋的权利(包括拆迁奖励费用、还建房分配等)。
审理后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本案中,蒋某作为刘的唯一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了刘的遗产,协议约定涉案房屋由原告刘某继承,应认定是蒋某将涉案房屋赠与了刘某,但房产在未变更登记前仍为蒋某的财产,不能认定是刘某的财产。涉案房产虽被拆迁,物已灭失,但房屋的拆迁奖励款及还建新房权属原权利的延伸,仍归蒋某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让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现被告明确表示撤销赠与,该撤销行为不违背法律规定。由于蒋某撤销赠与,故原告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不予支持。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您好,关于赠与人的继承人可以撤销赠与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果被赠与的人违法行为导致赠与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作为法定代理人的继承人,可以代替赠与人撤销对被赠与人的赠与。 相关法律可参考: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您好,关于赠与人的继承人可以撤销赠与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让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为了更好的理解,以一个案例为例:
现年25岁的刘某系该县市民。刘某诉称:去年6月21日,其二叔刘因车祸身亡,由于二叔终生未婚、无后,奶奶蒋某提议将刘某过嗣给刘、并由刘某按民俗为叔父办理丧礼事宜。去年7月5日,经族人协商,相关人员就继承权的分配达成共识并签订协议书,约定奶奶放弃对刘房屋的继承权交由刘某继承。协议签订后,奶奶将房屋手续交付给了刘某,刘某作为过继儿子为叔父办理了后事。刘某事后要求奶奶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却遭到奶奶拒绝,后来因房屋拆迁该房拆迁补偿款被奶奶支取。后刘某将其奶奶蒋某诉至,请求确认刘某对其叔父刘名下的房屋三间拥有所有权,并判令奶奶蒋某将涉案房屋的拆迁补助款和拆迁安置换房权返还给他。
被告蒋某辩称,刘某的过继行为未履行登记手续,对被告未尽赡养义务。被告2次住院,原告及其父未去照顾、未付医疗费。原告之父已将刘死亡赔偿款据为己有,被告为此还曾维权。被告决定撤回对涉案房产的赠与,收回原属于自己的财产。请求驳回原告的诉求。
经审理查明:原告系被告长子刘之子,被告的次子刘无配偶和子女,去年6月因车祸死亡,其父先于其死亡。刘死后,经众人协商,同年7月5日原、被告签订《协议书》,约定“刘某过嗣到刘名下为子刘二名下的房屋三间(有城镇私房所有权证)由刘某继承,任何人无理由分争。”协议签订后,原告按约定办完丧事。刘某之父刘在支取刘二死亡赔偿款过程中,未将属于蒋某的部分交付给蒋某。刘的遗产房屋三间,因涉及拆迁,蒋某与相关部门签订了拆迁协议,享有了涉及该房屋的权利(包括拆迁奖励费用、还建房分配等)。
审理后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本案中,蒋某作为刘的唯一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了刘的遗产,协议约定涉案房屋由原告刘某继承,应认定是蒋某将涉案房屋赠与了刘某,但房产在未变更登记前仍为蒋某的财产,不能认定是刘某的财产。涉案房产虽被拆迁,物已灭失,但房屋的拆迁奖励款及还建新房权属原权利的延伸,仍归蒋某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让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现被告明确表示撤销赠与,该撤销行为不违背法律规定。由于蒋某撤销赠与,故原告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不予支持。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印花税也是税种之一,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那么印花税票贴在哪里,印花税票是什么它又有何作用,房产证上的印花税票是干什么的,印花税票鉴别方法有那些?下面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来解一下吧!
在我们生活中一直都在提安全这个词,那么安全保证书模板怎么写,装修安全保证书有些什么内容?线路安全保证书如何看呢,这些和我们自身有着很大关系的保障书,我们又了解多少?下面就来给大家作详细介绍,来了解一下吧!
担保合同在债务债权纠纷中十分重要,那么担保合同在那些情况下无效呢,例如担保合同的效力是什么,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呢,担保合同的管辖的范围是多久,以及担保合同怎么公证?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来了解一下吧!
合同是我们工作、生活中使用广泛的工具之一,审查合同的合法行也十分关键,那么审查合同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是什么,审查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审查合同的技巧和方法有哪些呢,以及如何审查合同的合法性?希望这些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将承运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那么货物运输合同的印花税率怎么算,货物运输合同的客体是什么,货物运输合同的管辖权是归属于谁,以及货物运输合同应该注意的事项有那些?下面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