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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发回重申可以提诉讼时效吗?

ask****324 山东-滨州 行政诉讼咨询 2020.08.08 07:00:41 312人阅读

您好,发回重申可以提诉讼时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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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吴律师,诉讼时效只有一审时可以提出、不知您是什么案子?如果您需要法律服务。点我头像我帮你,手机号同微信,在你提问题的地方点圆笑脸进行评价,我可以帮你维权!

2020-08-08 08:15:44 回复
地区:山东-滨州 咨询解答:218条

可以提,但是是否过时效需要截止到原告提起诉讼时为准,另外有无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需要具体分析

2020-08-08 07:03:20 回复

p按照我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4、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婚姻无效:1、重婚;2,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当事人的近亲属可以重婚为由向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p按照我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4、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婚姻无效:1、重婚;2,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当事人的近亲属可以重婚为由向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法律意见】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婚姻无效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不予支持。 婚姻无效的申请人: 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人民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 婚姻无效处理的相关规定: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应当受理。 人民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婚姻无效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人民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婚姻无效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婚姻无效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 人民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婚姻关系被宣告无效后,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继续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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