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纳税调整是企业所得税中的概念。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所得进行课税,在计算上,税法有着严格的规定,与会计上的利润总额的计算有着不一致的地方。因此,在计算企业应税所得时,以会计上的利润总额为基础,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调整,以计算出应税所得,并按规定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这一过程,就是纳税调整。
2、纳税调整是因为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差异形成的,就是按照税法对利润所得进行调整,包括按照税法超规定的工资、费用和提取的业务招待费、福利费、工会费、教育费、折旧,不能在税前扣除的各种开支等等。还有未提取或者未提足的成本费用,可以进行调整提足。
3、纳税调整一般发生在所得税汇算期,也就是说你以前申报的税有不合适的地方,在汇算期内,根据国家税收法规调整你的纳税额,把应交的税都交了,把不应交的税也扣除了。
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如下:养老保险月缴费分为六档:一档679.92元;二档796.84元;三档1062.44元;四档1328.06元;五档2656.12元;六档3984.18元);医疗保险月缴费346.96元(含7元大额医疗保险)。社保系统记载灵活就业窗口实缴记录、当月应缴记录和次月应缴记录。保留的欠费记录可于20日之前存足费用通过邮储银行账户自动划扣;中断缴费的部分,可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就近社保经办机构或社区(因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而撤销社区服务站的,直接到所在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受理)办理补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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