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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厂帮我做的门不符合常规,我要找那个部门

ask****536 江苏-常州 工伤纠纷咨询 2020.06.25 19:16:56 378人阅读

门厂帮我做的门不符合常规,我要找那个部门设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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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民事纠纷可以要求重做或者退货退款

2020-06-25 22:49: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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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常州 咨询解答:18384条

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2020-06-26 11:24:42 回复

  公司违法延长劳动时间的,向劳动监察投诉。
  排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因为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之后主管或者安排加班的管理人员即可。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每天应当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不超过3小时,每个月不超过36小时。
  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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