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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怀孕期间,查出需要卧床休息,医院开具

ask****513 北京 医疗事故责任咨询 2020.06.17 15:09:23 366人阅读

请问怀孕期间,查出需要卧床休息,医院开具病假条,工资照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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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1120155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东城区 咨询解答:214117条

原则上劳动者患病治疗休息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病假工资。企业职工病假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自主确定。

2020-06-18 12:45: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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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法律意见】  单位或其他个人需要调取患者病案资料,由此会涉及患者隐私,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一些法规,医院都有类似如下规定: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经医院医务科批准,可到医院病案室查询本人的有关病案资料。  
2、如患者本人无法亲自来医院,应书写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持患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等),经医院医务科批准,可到医院病案室查询患者的病案资料。  
3、公安、检察、保险、法律等机构申请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单位介绍信、患者委托书,经医院医务科批准可查询患者病历资料。  
4、医院病案室依照卫生部所颁布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申请人在场,为住院病人或其代理人查询或复印有关病历资料并盖章,按规定收取工本费。  因此,常理上而言,当你真正需要医院应配合单位去核实病假条真伪的话,可根据第2个规定,查询相关病历,以确定是否有需要开取病假,当然前提是通过员工本人同意方可实施,至于用人单位。  此外,由于一般医院只有住院才会留存详尽住院病案记录外,而一般非住院治疗病例,只有挂号了的就诊,其医保消费情况才会录入电脑数据库当中,而且只是简单的就诊记录(如果患者仅是开取处方后再去院外药房消费,就没有任何有用记录了),而且通常开处病假条又并不会记录在案,故而欲通过此法查询真伪时,结果常常只能通过这些可能的、有限内容的记录来判断病情是否真需要开处病假。

2020-12-03 21:11:17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58757条

您好,病假期间公司需要支付病假工资。

2020-06-17 15:36: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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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3100867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149828条

工资 发

2020-06-17 17:36:07 回复
地区:北京-海淀区 咨询解答:5092条

你好,我们专业处理劳动纠纷,可以详细指导您维权。

2020-06-17 15:32:25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52590条

正常情况下 工资都要正常发放的

2020-06-17 15:15: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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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胎不是疾病,医院开保胎假违法无效,单位只给7天病假符合法律规定。 《执业医师法》 第二十三条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 、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劳动部、国务院经贸办、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 《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 劳险字〔1992〕14号 二、要坚持和完善企业伤病职工的休假和复工制度。职工因伤病需要休假的,应凭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并由企业审核批准。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待遇如何享受女职工生育津贴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孕期女职工下列劳动保护:一不安排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二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三不能适应原劳动岗位的,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四对经医疗机构诊断需要保胎休息的,准予休息五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不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有劳动定额的,减轻相应的劳动量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应当在其工作场所设置休息座位对有两次以上自然流产史现无子女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应当暂时调离可能导致流产的劳动岗位。休产假还能休年假.法定年休假,指给符合休年假条件的职工每年一定天数的带薪假期。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法定的带薪年休假。
一、年休假的计算方法及年假的国家规定:年假的计算办法: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新入职之前连续工作满十二个月的,在新用人单位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新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年假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二、年休假与其他假期的关系: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的规定,职工不享受当年年休假只有五种情形: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您的情况不属于上述不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情形。一般正常生育的情况下,北京市法定产假是4个月,经所在单位同意,是可以再增加三个月。《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6条明确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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