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的远方亲戚的儿子,在结婚登记前,给了女方父母彩礼钱、见面礼,总计19万元,这钱是男方的全部家产,双方约定了结婚日期,但是之后由于女方反悔,最后没有结婚,现在我们能不能要回那结婚登记前给的彩礼?
虽然法律规定了彩礼钱是可以退还的,但退还多少还需根据当地的风俗、当事人的特殊情况酌情认定的。比如结婚之前的确从彩礼中有合理的支出,应酌情返还。
2020-06-01 12:03:02 回复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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