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南法律咨询 > 周口法律咨询 > 周口补偿标准法律咨询 > 田间道路修路占用农田是否有补偿?

田间道路修路占用农田是否有补偿?

ask****941 河南-周口 补偿标准咨询 2020.03.21 21:44:44 1461人阅读

田间道路修路占用农田是否有补偿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周口律师 征地拆迁律师 周口征地拆迁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北京-西城区 咨询解答:48304条

应该是有补偿的,每个地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补偿标准由当地的政府结合当地经济水平、土地性质等因素制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需要进行评估,按照评估后的价值进行赔偿。

2020-03-23 11:53:13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民法通则、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征地拆迁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征地拆迁律师#

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违法性质、情节认定和法律责任与占用一般耕地等其他农用地是不同的。在查处违法用地过程中,必须准确判定是否占用基本农田,才能精准查处,落实对违法占用基本农田重点问责的要求。《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对如何准确判定违法用地是否占用基本农田作出了明确规定。基本农田是否等同于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面积的80以上。基本农田保护区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下列耕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1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2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改造或已列入改造规划的中、低产田3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4集中连片程度较高的耕地5相邻城镇间、城市组团间和交通干线间绿色隔离带中的耕地。可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还有为基本农田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和其他农业设施,以及农田之间的其他零星土地,可以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此外,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结合土地用途区确定,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将县级规划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进一步落实到地块。基本农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有密切联系基本农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同样都是主要由耕地构成,都要实行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一般都位于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土地绝大部分都属于基本农田。基本农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区别基本农田是地块概念,必须落实到具体地块,一般由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体落实,划定到地块。基本农田保护区则是区域概念,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以基本农田为主,但并非都是基本农田,除了基本农田外,还可能有少量零星的一般耕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等,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由县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如何判定是否占用基本农田判定违法用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应当以法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为依据。既然具体的基本农田是由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体划定落实到地块的,因此,要以依法批准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为准,看违法占用的土地是否属于规划图上的基本农田地块。判定违法用地是否占用基本农田,应当将违法用地的界址范围或者界址坐标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纸质图件或者数据库矢量图件进行套合比对,对照所标示的基本农田保护地块范围进行判定。规划图上的基本农田能不能占违法用地位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标示的基本农田保护地块范围的,一般应当判定为占用基本农田。并非所有位于规划图上基本农田保护地块范围的建设项目都属于占用基本农田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相关规定明确: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中,可以多划一定比例的基本农田,用于规划期内补划不易确定具体范围的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包括难以确定用地范围的交通、水利等线性工程用地,不宜在城镇村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又难以定位的独立建设项目如防灾救灾建设、社会公益项目建设、城镇村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污染企业搬迁等。各地在划定基本农田时都相应多划了一定比例的基本农田,因此,并不是所有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基本农田保护地块范围的建设项目都属于占用基本农田。哪些情形不被视为占用基本农田已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交通廊道或者已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的民生、环保等特殊项目,在未超出规划多划基本农田面积额度的前提下,占用规划多划的基本农田时,按照占用一般耕地进行判定,不视为占用基本农田。谁来认定是否占用基本农田执法监察工作机构可以提请规划管理和耕地保护工作机构进行是否占用基本农田的认定。按照国土资源部门内设机构的分工,基本农田划定和管理一般由规划管理和耕地保护工作机构进行,因此,对于一些情况复杂无法准确判定所占用土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的情况,《查处规程》明确:执法监察工作机构可以提请规划管理和耕地保护工作机构进行认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1.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2.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林地补偿标准
97333人阅读

今天为大家介绍林地补偿标准的相关知识,那么关于林地征用补偿都有哪些政策呢,国家征收林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修路占用林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农村宅基地搬迁补偿
54423人阅读

农村宅基地拆迁一直是大家关注的话题,那么关于宅基地拆迁补偿都有哪些规定呢,那么农村宅基地搬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农村宅基地补偿办法有哪些,以及农村宅基地补偿规定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农村土地赔偿标准
141955人阅读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一直是社会关注的话题之一,比如农村土地占用赔偿标准是什么,农村土地青苗赔偿标准是什么,国家农村土地赔偿标准等内容,以及农村土地赔偿标准是什么?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
19359人阅读

近年来,我国交通的设施建设工程不断,各类设施的建设也随处可见,在规划区域后就会涉及到土地征收的问题,今天为大家介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的有关知识,那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细则内容有哪些呢,来了解一下吧!

征地政策
51128人阅读

征地相关的最新政策一直收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当然各地在征地过程中的具体实施略有不同,那么征地政策规定有哪些呢?国家征地政策规定了哪些内容,以及农村征地政策规定是什么,快来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