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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伤单位要承担哪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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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1 · 1713人看过
导读:员工工伤后,单位需承担多项费用。若未缴纳工伤保险,单位要负担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全部法定费用;若已缴纳,单位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五级和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以及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员工工伤单位要承担哪些费用

在工作中,员工难免会遭遇一些意外情况,一旦发生工伤,员工的身心会遭受痛苦,工作和生活也会受到影响。而此时,单位在员工工伤事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很多人会疑惑单位到底要承担哪些费用呢?这不仅关系到员工的切身利益,也影响着单位的责任履行和后续处理。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解读员工工伤时单位需要承担的费用。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员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工资福利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比如,小李在工作中受伤,停工留薪期为3个月,他每月工资是5000元,还有每月固定奖金1000元,那么单位就需要按照每月6000元的标准支付给他这3个月的工资福利。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例如小张被鉴定为五级伤残,他本人工资是4000元,单位难以给他安排工作,那么单位每月就要支付给他4000×70%=2800元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如小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他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当地规定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5个月的本人工资,小王本人工资是3500元,那么单位就要支付给他3500×5=17500元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四、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单位没有派人护理,就需要支付相应的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可以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例如小赵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单位没有派人,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是每天200元,停工留薪期是2个月,那么单位就需要支付200×60=12000元的护理费。

员工工伤后单位承担费用的情况处理完后,后续还可能会有一些问题,比如费用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产生纠纷,员工康复后能否胜任原工作岗位,以及工伤对员工未来职业发展的影响等。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上的律师都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具体情况,为员工理清后续流程,也能帮单位合理履行责任,让双方在工伤事件的处理上少走弯路,更好地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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