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被告巫XX于2021年3月3日到该公司工地从事地面杂工,相关生效法律文书已确认双方在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6月13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023年6月29日,被告所受伤害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评定为十级。可原告公司却不认可,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确认与被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无须支付被告工伤待遇133,706.55元,还要求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这可把巫XX难住了,明明有生效判决确认了劳动关系,怎么原告还不认呢?而且这工伤赔偿要是拿不到,自己这伤不是白受了吗?就在他一筹莫展的时候,他找到了四川鼎仁律师事务所的解正军律师。解正军律师自2019年执业至今,承办过200多件案件,在工伤赔偿领域有丰富的经验。
解正军律师介入后,仔细研究了案件。他发现,原告主张不存在劳动关系是毫无依据的,因为已有生效判决确认了双方在特定期间的事实劳动关系。而且,结合被告的治疗情况以及双方未再履行劳动权利义务的事实,劳动关系的终止时间也很明确。解律师抓住这些关键点,为被告制定了清晰的答辩策略。
在法庭上,解正军律师据理力争。他指出,双方劳动关系已经生效判决确认,劳动关系应于2022年3月23日终止,原告应依法支付工伤待遇。对于原告的诉求,解律师一一进行了反驳。最终,法院采纳了解律师的观点。
法院认定,生效判决已确认双方在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6月13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原告主张不存在劳动关系,不予支持。结合被告治疗情况及双方未再履行劳动权利义务的事实,认定劳动关系于2022年3月23日终止。法院核算各项费用总计为152,499.55元,但因被告未对仲裁裁决提起诉讼,应视为认可仲裁结果,故原告支付金额以仲裁裁决的133,706.55元为限。最终判决确认原告与被告的劳动关系于2022年3月23日解除,原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向被告支付工伤待遇赔偿款133,706.55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
第一,遇到工伤纠纷不要慌,要及时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医疗记录等,以便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二,生效的法律文书很重要,它能为我们的主张提供有力的支持。
第三,如果自己对法律程序不熟悉,最好找专业的律师帮忙,他们能为我们制定合理的策略。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在面对工伤纠纷时,要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这个案子里,解正军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经验,抓住了案件的关键点,为被告争取到了应有的工伤赔偿,不愧是四川鼎仁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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