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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伤残的误工费最高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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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24068人看过
导读:误工费: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十级伤残的误工费最高是多少?

很多时候,我们在工作时,不小心会受伤,在企业里,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了伤害就会住院休息治疗,所耽误的工作和时间就会涉及到误工费的问题,严重的话会致人伤残,伤残也是分等级的,那么十级伤残的误工费最高是多少?具体的规定又是怎样的呢?

一、十级伤残的误工费最高是多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8、劳动解除或者终止,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由此可见,对于十级伤残的误工费最高是多少的问题,上面已经有了很详细的解答,因为伤残鉴定也是分等级的,不用的伤残等级,其误工费用的赔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这些都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的,所以在工作中,一定要多加小心,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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