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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可以跟工伤一起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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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08 · 1780人看过
导读:伤残鉴定和工伤认定不能一起做。工伤认定是确定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伤残鉴定则是在工伤认定后,对工伤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等级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需先完成工伤认定,再进行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可以跟工伤一起做吗

大家都知道,在工作中受了伤,很多人关心能不能认定工伤,还有伤残情况到底如何。有人就会想,伤残鉴定工伤认定能不能一起做呢?毕竟大家都希望能少跑点路,尽快把事情解决。要知道,工伤认定是确定我们受伤是不是在工作中造成的,而伤残鉴定是看看受伤后身体功能受到了多大影响,这两者对劳动者来说都很重要。那它们到底能不能一起做呢?接下来就给大家详细说说。

一、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的概念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主要是判断职工受伤是否符合工伤的条件。比如小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这种情况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而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一般是在工伤认定之后,对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像小张因工伤导致手臂骨折,经过治疗后,就需要进行伤残鉴定来确定他的伤残情况。

二、两者能否一起做

通常情况下,伤残鉴定和工伤认定不能一起做。因为工伤认定是伤残鉴定的前提,只有先认定为工伤,才会进行伤残鉴定。一般是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定时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认定为工伤后,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才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伤残鉴定。

三、工伤认定的流程

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申请,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材料。比如小王申请工伤认定时,就准备了劳动合同、医院的诊断证明等材料。

四、伤残鉴定的流程

工伤认定后,职工需要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然后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例如小赵在工伤认定后,按要求提交了相关资料,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确定了伤残等级。

五、注意事项

在整个过程中,职工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比如医院的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而且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申请和鉴定,避免错过期限。同时,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如实提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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