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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违约拒付违约金?律师助力物业企业维权,获50万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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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454人看过
导读:最近,不少企业在商业合作中遭遇违约难题,损失惨重却不知如何维权。就像有一家物业服务企业,和开发商签了合同,结果开发商违约,还试图逃避责任。他们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呢?今天就来讲讲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吴静律师代理的这起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开发商违约拒付违约金?律师助力物业企业维权,获50万赔偿!

案例讲解

本案由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吴静律师代理。吴静律师从2015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证号为16501201511697342。她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是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尤其在婚姻家事、公司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

这是一起典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某知名物业服务企业与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在2020年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物业公司为开发商建设的项目提供前期物业服务,还明确了物业分期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物业公司积极履行前期介入、人员筹备等义务。但开发商在项目达到交付条件后,既没按约定通知物业公司进场接管,还擅自把项目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公司,这构成了根本违约。物业公司多次发函催告,开发商却不理会。于是,物业公司委托吴静律师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让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并要求其唯一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庭审中,开发商以“疫情影响”“合同未实际履行”“违约金过高”等理由抗辩。吴静律师通过缜密的证据组织和法律论证,清晰呈现了开发商违约的事实。她深入梳理合同条款、往来函件和项目进展时间线,锁定了开发商“逾期交付”和“擅自委托第三方”的核心违约事实。针对“违约金过高”的抗辩,她强调合同意思自治原则,还提交人员工资社保等证据,证明物业公司的预期利益损失。同时,她敏锐捕捉到开发商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将唯一股东列为共同被告,适用《公司法》规定转移举证责任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吴静律师的主张,判决解除合同,开发商支付50万元违约金,其唯一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干货

1.保存证据:在商业合作中,要注意保存合同、往来函件等相关证据,一旦发生纠纷,这些证据能帮助你证明对方的违约事实。

2.明确违约金:合同中要明确约定违约金条款,当对方违约时,可依据合同主张违约金。若对方以违约金过高抗辩,要准备好证明自身损失的证据。

3.关注公司性质:如果合作方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发生纠纷时,可要求其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但前提是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

结语

这起案件中,吴静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有效的诉讼策略,帮助物业公司成功维权。这告诉我们,在商业合作中遇到违约问题不要怕,运用法律武器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吴静律师就职于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地址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绿地中心领海大厦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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