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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5-6级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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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8443人看过
导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六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鉴定5-6级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在工作的时候,职工可以会发生工伤的情况。对于工伤,我们知道是分为很多等级的,而不同的伤残等级,会享有不同的待遇。对于这一部分内容,相信大家了解的并不是很多,对此,小编整理了一些资料,下面将为大家介绍,工伤鉴定5-6级可以享受哪些待遇?请继续阅读了解。

工伤鉴定5-6级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六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7、以本人工资为基数,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为18个月,六级为16个月;

8、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为本人工资70%,六级为本人工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计算一次性餐伤残补助金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从文中的介绍来看,如果职工发生工伤,并且工伤鉴定5-6级的情况,其可以享受的待遇是比较多的。至于具体的可以享受的待遇,大家可以从文中的介绍进行了解,小编在这里就不赘述了。另外,如果大家有任何的疑问,可以咨询小编所在的网站进行了解,希望可以得到您想要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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