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过工伤如何赔偿
1.首先,进行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其次,劳动能力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3.最后,根据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具体赔偿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等因素确定。
二、发生工伤后未及时鉴定还能获赔吗
发生工伤后未及时鉴定仍可能获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特殊情况经同意可适当延长。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自行申请。若未超此期限申请鉴定,认定为工伤后可按规定获赔。
但若超过1年申请期限,一般无法被认定为工伤,也就难以通过工伤保险基金获赔。不过,若因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限等特殊原因耽误申请,可尝试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争取权益。若因单位原因导致未及时申请,职工可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三、工伤未及时鉴定错过时效还能获赔吗
工伤未及时鉴定错过时效,仍可能获赔。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效为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时效为1年。
若因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限、用人单位原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等特殊原因耽误,被耽误时间不计入时效。有这些情形,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仍可按正常流程获赔。若无法认定特殊原因致时效错过,也可通过与单位协商赔偿,或收集证据走民事诉讼,按人身损害赔偿主张权利。
当遇到发生过工伤如何赔偿这一问题时,除了基本的赔偿流程,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工伤复发后的赔偿问题,若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依然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等。另外,工伤赔偿后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处理也是关键。若职工因工伤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还可能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若你对工伤赔偿的具体金额计算、后续赔偿流程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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