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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普通工伤有误工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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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5 · 1184人看过
导读:建筑工地普通工伤的误工费在工伤领域称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伤暂停工作接受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延长但不超12个月。单位拒付的,劳动者可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建筑工地普通工伤有误工费吗

一、建筑工地普通工伤误工费吗

建筑工地普通工伤一般是有误工费的,在工伤领域准确表述为停工留薪期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也就是说,劳动者因工伤暂停工作期间,单位应正常发放工资。若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二、建筑工地工伤有护理费

建筑工地工伤可能有护理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若单位未安排护理,则需支付护理费。

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所以,建筑工地工伤符合相应条件时,可主张护理费。

三、建筑工地工伤护理费谁支付

建筑工地工伤护理费的支付主体分情况而定。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单位应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同时承担护理责任,可派人护理,也可支付护理费请人护理。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相关护理费等工伤待遇则由用人单位承担。

在探讨建筑工地普通工伤有误工费吗这个问题时,我们还需了解与之紧密相关的其他方面。除了误工费,工伤职工还可能享有护理费。若工伤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会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生活护理费。另外,康复费用也是重要一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要是你对建筑工地普通工伤的费用赔偿细节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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