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后劳动能力鉴定时间是多久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一般而言,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若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工伤后劳动合同到期应续签吗
工伤后劳动合同到期是否续签分情况处理。若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未达伤残等级,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可按一般规定决定是否续签。
若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用人单位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不存在到期续签问题,职工享受相应伤残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可选择不续签,但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若续签,双方可重新约定权利义务。
三、工伤后劳动局如何进行赔偿
劳动局不直接进行工伤赔偿。发生工伤后,首先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申请。认定为工伤后,若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赔偿项目,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赔偿费用。若单位不支付,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再由社保经办机构向用人单位追偿。职工需及时按程序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以便顺利获得赔偿。
工伤后劳动能力鉴定时间是多久?这是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十分关心的问题。一般来说,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除了鉴定时间,还有很多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鉴定所需材料的准备是否齐全准确,这会直接影响鉴定流程的顺利进行。又比如鉴定结果出来后,如果对结果有异议该如何处理。若您对工伤后劳动能力鉴定时间及周边问题存在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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