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需支付哪些工伤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需支付的工伤待遇主要有:
1.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12个月,特殊情况经确认可适当延长。
2.停工留薪期护理: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3.五、六级伤残津贴:职工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用人单位需承担工伤的哪些费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需承担的工伤费用如下:
1.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护理: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3.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五级、六级伤残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用人单位需要签合同吗
用人单位需要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若超过一年仍未签订,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既能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也能规范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减少劳动纠纷。
当我们明确用人单位需支付哪些工伤待遇时,仍有不少实际问题需要厘清。比如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除按原工资福利支付外,是否还需承担护理费?若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用人单位需继续支付哪些待遇?这些细节直接影响工伤职工的权益保障。若你正面临工伤认定后的待遇核算困惑,或是不确定自身情况是否符合用人单位应支付的待遇范围,无需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帮你理清每一项权益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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