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后赔偿标准是怎样算的
工伤赔偿计算与伤残等级、本人工资、医疗情况等相关。
医疗待遇:治疗工伤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还有住院伙食补助等。
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伤残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7至21个月本人工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至75%。
五级、六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8、16个月本人工资;难以安排工作的,由单位按月发伤残津贴。
七级至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3至7个月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工伤认定后工伤赔偿有哪些
工伤认定后,赔偿项目通常如下:
1.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等的治疗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4.伤残津贴:评定伤残等级后,若职工因伤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相应标准支付。
6.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两项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两项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工伤认定后病情加重可以重新认定吗
工伤认定后病情加重,一般不能重新进行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根据事故发生当时的情形及诊断结果作出的。若病情加重,通常是基于原工伤基础上的后续发展。
但可通过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来处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复查鉴定能对工伤职工病情加重后的劳动能力状况重新评估,据此确定相应的待遇调整等事宜。所以,不必纠结于重新认定工伤,而是按规定走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程序保障自身权益。
在工伤认定后,赔偿标准的计算是个复杂且关键的问题。除了常见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项目外,还有伤残补助金等重要部分。伤残补助金会依据工伤鉴定的等级来确定具体数额,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赔付比例。而且,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工资也有明确规定,这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另外,若工伤导致职工生活自理障碍,还会有相应的生活护理费。你对工伤认定后的赔偿标准计算还有哪些疑问呢?比如赔偿的具体流程、不同地区赔偿标准的差异等。若有困惑,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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