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前的工伤怎么赔偿
以前发生的工伤赔偿需分情况处理。若已认定工伤,按当时生效的相关规定处理赔偿事宜。应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造成伤残的,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若未认定工伤,需判断是否在申请期限内。一般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等可在1年内申请。超出期限,若无特殊情况,可能无法认定工伤。
若存在特殊情况,如不可抗力等导致未及时申请,可尝试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途径争取认定。赔偿标准根据伤残等级、本人工资等因素确定,不同等级赔偿不同。
二、以前的工伤赔偿怎么赔
工伤赔偿需根据工伤认定结果和劳动能力鉴定等级来确定。首先,认定工伤后,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看伤残等级。
赔偿项目一般有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若构成伤残,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本人工资,二级为25个月,以此类推。
离职时,还会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规定。
比如,小李工伤九级,本人工资5000元,他能拿到9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即45000元。离职时,当地九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8个月社平工资,就业补助金为6个月社平工资,再加上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就是总的赔偿额。需注意,具体赔偿要结合当地规定和实际情况计算。
三、以前的工伤程序怎样走的
以前工伤认定程序大致如下:首先,职工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
单位未按规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会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经认定属于工伤的,会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不属于工伤的,也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后续再根据工伤情况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等,以确定赔偿事宜。
当我们探讨以前的工伤怎么赔偿时,首先要明确,赔偿标准会依据工伤发生的具体时间、伤残等级等因素来确定。一般来说,会涵盖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若造成伤残,还会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项目。并且,不同时期的工伤政策可能存在差异。比如,近年来对于工伤赔偿的认定程序和赔付细节可能有所调整。如果你对以前工伤赔偿的具体计算方式、所需材料或者赔付流程仍有疑问,别错过获取准确答案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并提供精准的赔偿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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