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期间误工费与工资能同时主张吗
在工伤期间,误工费与工资一般不能同时主张。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如果用人单位已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就不能再主张误工费;若用人单位未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可就未支付的部分主张。
总之,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若存在争议,可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解决。
二、工伤期间工资和误工费能一起获赔吗
工伤期间工资与误工费不能重复获赔。
工伤期间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在工伤范畴内,已通过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保障了职工受伤期间的收入权益,与一般民事侵权中的误工费性质不同,不能兼得。但如果是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在获得民事侵权赔偿后,还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过两者在医疗费等部分费用上存在补差关系。
三、工伤获赔中伤残津贴和误工费可兼得吗
伤残津贴与误工费一般不可兼得。
伤残津贴是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的津贴。
误工费通常是因遭受人身损害导致无法正常工作而产生的收入损失。在工伤赔偿中,已通过伤残津贴等方式对工伤职工因伤残导致的劳动能力下降及收入减少给予了补偿。若再主张误工费,存在重复赔偿之嫌。
但如果是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期间的“工资”并非严格意义上的误工费概念,而是正常的工资发放。停工留薪期外,通常不能同时主张伤残津贴和误工费。
当我们明确了在工伤期间,误工费与工资一般不能同时主张这一要点后,还需知道一些相关细节。比如如何确定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时长,怎样判断自己的伤情是否属于严重或特殊情况从而申请延长。这些问题对于工伤职工准确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如果您对工伤期间误工费与工资的主张仍有其他疑问,或者在工伤维权过程中遇到困难,不要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助力您顺利解决工伤相关问题,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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