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由第三人侵权所致怎么办
工伤若是第三人侵权导致,受害者能争取双重赔偿。工伤保险和第三人侵权赔偿,在法律上是相互独立的关系。
受害者能先去申请工伤认定,认定成功后,依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出,像医疗费等;没缴工伤保险的,单位担责。
同时,受害者依侵权关系,可让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涵盖医疗费等多项。不过像已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第三人赔偿时可扣除,以防重复赔偿。所以,受害者要积极维权。
二、工伤遇第三人侵权,赔偿责任如何划分
工伤遇第三人侵权时,赔偿责任划分如下:
从法律关系看,劳动者可基于劳动关系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也能基于侵权法律关系向第三人索赔。《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因第三人原因受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之后向第三人追偿。
在赔偿方面,医疗费一般遵循“填平原则”,不能重复赔偿。而像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项目,劳动者可兼得。即劳动者可获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伤残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同时可要求第三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中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实践中,劳动者应先向第三人主张侵权赔偿,不足部分可通过工伤保险待遇补足。
三、工伤因第三人侵权,赔偿责任如何划分
在工伤因第三人侵权的情形下,赔偿责任划分遵循以下规则:
劳动者可获得双重赔偿。一方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所在单位或社保基金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大部分费用;未缴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
另一方面,第三人因其侵权行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第三人应赔偿劳动者因侵权造成的损失,像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
不过,部分项目如医疗费,实践中遵循“填平原则”,劳动者不能重复受偿。即已从第三人处获得赔偿的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无需重复支付。劳动者可向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也可向第三人主张侵权赔偿,最大程度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当遇到工伤由第三人侵权所致怎么办的情况,除了常规的工伤认定和赔偿流程,还有一些重要方面需要关注。一方面,劳动者既可以依据工伤相关规定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另一方面也能以侵权为由向第三人要求民事赔偿。不过,在实际操作中,部分赔偿项目不能重复获得。例如医疗费,一般只能得到一份补偿。此外,如果第三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赔偿责任,工伤保险基金在一定情况下会先行支付,之后再向第三人进行追偿。若你对工伤赔偿与民事赔偿的具体衔接、追偿程序等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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